第48章 屠巫-《给魔王占卜未来后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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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恍然间,盖伦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。

    是跟母亲东躲西藏的男孩,逃出家乡的马车上,他扒着车窗,看着逐渐远去的城市与黄沙,不安的问我们要去什么地方。

    母亲摸了摸他的头,只是说睡吧,睡醒了就到了。

    年幼的他能感觉到母亲在愧疚,并非是对过往的人生,而是对他这个懵懂的孩子。

    母亲到了廷根后,在边境的一座小城,找了个陪酒女的工作。

    虽然没钱给他上学,却也没有饿着他。盖伦像个小熊仔一样,饭量很大,母亲总是下班的很晚,多揽下了一份保洁的工作,这样就能把酒吧客人吃剩的肉食带回来。

    西大陆和富饶的南方不一样,有一顿肉吃,便是开心的事了。

    后来母亲认识了一个男人,渐渐地,开始不用去酒吧工作了。

    虽然那个男人喝酒后很凶,母亲也偶尔挨打,但她还是很开心,笑容也一天天多了起来。

    盖伦的早餐开始有牛奶了,每天都有。

    后来,跟着他练剑,男人说狗崽子,你是天生的骑士,未来要把名字写在讨伐魔王的故事中,把剑端起来,拿不动也端起来,砍下去,再挥,再砍......

    一把骑士剑重三斤,哪是一個半大的孩子能一直用得动的。手臂酸胀的让他想哭,举不起来,剑哐啷一声掉在地上,一旁晒太阳的男人便会破口大骂,说狗崽子不要污了我的名声,骂得很脏。母亲总是在一旁咯咯的笑,搀着男人的胳膊将他扶进屋里。过了好久又出来,拿手巾轻轻帮他擦干净手臂上的汗。

    她说你不是狗崽子,是妈妈的小男子汉。

    渐渐的,剑再也不会掉在地上了。

    时间一天天过去,他锋芒毕露,老师也不再骂他,反倒愈发和善,对他客客气气。

    他还以为是他得到了老师的认可。

    随后许许多多的事,便如过往云烟一般,低矮教堂中教众们的赞美歌,返乡路上的黄沙,北大陆的飘雪,萨迪奇额头上睁开了第三只眼睛......

    他斩下了老师的头颅,就和梦一样,已经无敌于世的骑士返回了记忆中无比广阔的故乡,路却变得狭窄了,他又失魂落魄的离去。

    天资惊绝年轻骑士带着迷茫的剑,重新踏上了旅途,想给空落落的骑士道找个安处。

    却不想,忙忙碌碌,多年过去了,骑士道又变成了不值一谈的可笑东西,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拿起剑盾的意义是什么。在南大路风流,给财阀当鹰犬,又想要证明什么一样去北大陆杀人,最终还是回到故乡。

    在王宫时,他爱上了酒,明明以前很痛恨这东西。

    但他安慰自己,我喝酒后不打人,所以我和老师不一样。

    母亲等来了自己的飞黄腾达,小男子汉变成了王国的骑士团长。人人传颂盖伦忠义的骑士道,游吟诗人把他编成诗歌,手风琴悠扬的节奏响起,故事里的骑士一生精彩坎坷,功成名就,最后抱美还乡。

    可惜现实不是故事。现实里的骑士最后变成了丧家之犬,如同当年滚出故乡一样,骨碌碌的逃跑了。最不光彩的陷害,是放在话剧里也得不到喝彩的悲剧情节,哪怕到了最后,冤屈与诋毁依然在抹黑着他的名声,没有一句公道话,没人为他伸冤,甚至,时过境迁,无人再好奇曾经的屠巫骑士究竟去了哪。

    在人生最后的几年,盖伦早已不再练剑了。体型渐渐发福,毫无节制的酒精摄入让手也抖了起来,再也握不稳剑了。胡须乱糟糟的,有时候街边的长椅也能凑合着睡,和乞丐混迹在一起,反正睁开眼时母亲都会在自己身边。他游荡于乡下的酒馆里,和冒险家老哥们一起畅饮着两铜币一杯的劣质麦酒,一起骂天骂地,去你妈的世界,去你妈的骑士道,用来骗女人岔开腿的腌臜玩意儿。

    但午夜梦回时,又偶尔会想起曾经意气风发的自己。

    被巫师害成这般模样后,更是醉生梦死,再无心气。

    忘记了剑、忘记了骑士道,忘记了曾经很多的事情,但唯独没有忘记母亲的那句话,想不明白,接着喝酒。

    睡吧,睡醒了就到了。

    于是当年那个趴在马车窗沿上的眺望故乡的男孩沉沉睡去,再睁眼时,便已站在了这里。

    漫天飘雪。

    陌生的身体,身旁尸骸还保持着生前的模样,无穷无尽的威压从空中传来,死亡造物身上数百只畸变怪异的人眼同时死死盯住了他。

    盖伦捏了捏拳头,还行,起码不抖。

    他抬头所望之处,咒力燃烧翻涌着灵魂血肉,燃烧着天空,亡灵凄厉哀嚎,死亡蠕动增殖膨胀,恍若末日天灾。

    完美的杰作。

    很好,盖伦笑了,无比开心。

    就像骑士故事最后的恶龙,为他的一生画上句号。

    他再也找不到比这更令人愉悦的死亡了。

    当头颅作为介质发动死灵炼金术的那一刻起,他与身体之间的联系便被切断了。

    现在的盖伦,是无所依归的孤魂野鬼。

    但无所谓,死灵炼金术嘛,谁还不会呢。

    同根同源,眼前的死亡正在用着他的咒法,盖伦清楚供给死亡的柴薪最多还能再燃烧十数秒,眼前的造物便会坍塌瓦解。

    伯爵似乎已经死了,连带着所有人一起,也不知道彼得逃掉了没有。

    再去搏命将毫无意义,不如趁着索泰普的身体被自己控制,还能试试逃出去,以后当恶灵也无非不可。

    但盖伦的骑士道就是毫无意义的,所以他选择握起了剑。

    恰巧,我的灵魂也够烧十几秒。

    火焰顺着四肢百骸蔓延,人生的过往,情感,组成名为盖伦这一人类的一切,全部的全部在这一刻沸腾了起来,他双臂张开,拥抱死亡。

    骑士剑再次出现在了盖伦手中,但与庄园那一把不同,华丽的武器变成了童年时那把用来训练的廉价铁剑,剑身陈旧朴素,却被母亲保养的很好。

    用来杀个巫师,够了。

    拉姆斯就藏在峡谷底部的出口处,与刚刚被团灭的车队不过百米远。

    他的感官已与死灵炼金术的造物相连,自然看到了仍站在地上的索泰普。

    蝠女瑞姬和独臂男连同着车队一起,都被拉姆斯一并抹杀。

    参与杀伯爵那一刻起,他们的生命就走上了预定的倒计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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