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二十三章 忘了他要多久的时间-《凌依然易瑾离免费阅读无弹窗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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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曾经和他在一起的时候,她已经可以关灯睡觉了。可是分手后,她却又重新变成了要开着灯才能入睡。

    8月初的天,即使是晚上,也让人觉得很是闷热。

    如果说,爱上他,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,那么忘记他,又需要用上多久的时间呢?

    但是,总有一天,她可以忘了他的吧!凌依然对着自己这样的说着,然后缓缓的闭上了眼睛。

    新的工作,紧张而忙碌。

    虽然这几天,事务所里的同事们背地里还会对她有所议论,但是至少没人再当面来问她是不是和易瑾离交往之类的话了。

    而关丽丽这几天,也没再凑到她这里来,倒是让凌依然落得个清净。

    下班的时候,谷律师把一份文件交给了她,文件需要当事人的签名,不过因为当事人懒得跑事务所,所以需要把文件送到当事人那边,签好了名再进行正常程序的提交。

    而凌依然身为助理,这种跑腿的工作,自然也是由她来做了。

    “好,我知道了。”凌依然应着。

    “明天就要提交了,所以今天,务必要让当事人签好字。”谷律师叮嘱着,然后给了凌依然联系的方式。

    只是凌依然电话打过去,却是当事人的秘书接的电话,只告知凌依然当事人晚上会去金碧辉煌那边参加个聚会,如果要文件签名的话,可以去金碧辉煌那边找人,顺便还给了她宴厅的牌号。

    金碧辉煌,那是深城一家名气颇大的夜总会。

    只是当凌依然到达的时候,却发现宴会厅这边有不少男男女女聚集着,似在开着party,一时之间,倒是让凌依然认不清到底哪个人才是她要找的当事人。

    她只能再一次的拨打了那位秘书的电话,这才在台球桌旁找到了这位当事人。

    一个富二代,风评并不是怎么好,这一次也是因为和女方恋爱期间,有暴力倾向,于是被女方告了,要求索赔。

    而谷律师则是接手为这位富二代辩护。

    凌依然看过案件的资料,事实几乎很明确了,这男人的确是暴力殴打过女方。对于这样的男人,凌依然心中厌恶不喜,但是工作毕竟是工作,除非她现在辞职不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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