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九章 等我回来把它噶了-《怪猎:猎人的笔记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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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东多鲁玛城与米纳加尔德城这两个选项中犹豫了半天,戈登和猪扒最终还是选择了后者。

    原因也很简单,就像没有那家餐馆会在最开始就把主菜搬上桌。

    与其一开始就沉溺于最好的,不如在心底留一份期待,等到将来,再一步步揭开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很快,就到了出行的那天。

    科科特村的村口,近乎全村的人,都聚集于此。

    总是大大咧咧的戈登,此时竟有些不知所措,他是真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,来为他送行。

    “有空记得要回来看看哟~”邻居家的大婶不住地抹着眼泪。

    壮得和熊一样的铁匠铺老板捶着戈登的胸口,声音豪迈,“男子汉就是该四处闯荡,哈,等你成为了名猎人,我就在铺子门口立一块牌子!

    ‘传说中的猎人戈登的第一件武器,就是在我这里打造的!’,哈哈哈哈!”

    道具摊的行商,酒馆的老板娘,成天嚷着也想成为猎人的村中孩童......

    村里的大家一个个走上来与戈登道别。

    有的人还送上了践行的礼物,或许是一袋干粮,或许是一片家乡树叶做成的护身符,都不是什么值钱东西,戈登却仔仔细细地一件件收好。

    一旁的猪扒甚至收到了更多,而且基本都是些吃的。

    鱼干,火腿,干酪,香肠,风干面包,木天蓼,什么都有......

    小家伙也眼泪汪汪的,一年前,刚来到科科特村时,这里的一切都令它感到惊慌失措。

    现在要离开了,却又突然觉得舍不得。

    “好了,快出发吧,别婆婆妈妈的,只不过是一趟远行,总会有重逢的一天。”欧尼斯特双臂抱胸,一副豪气的模样。

    可大家都看得到,这个总是以硬汉形象示人的男子汉,眼圈却是红得比谁都厉害。

    戈登也抽了抽鼻子,他边后退,边用力朝大家挥着手,咧开的嘴角带着种逞强般的大笑,“很快的,等我能打败雄火龙时,我就回来把它噶了,不会很久的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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